海尔战略合作协议书
海尔战略合作协议书
协议编号:
签订时间:
签订地点:
甲方:
乙方:
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、互惠互利的原则形成全方位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,特签订本协议加以明确。
1、 合作模式
在本协议期限内,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合作模式展开战略合作:
1.1 甲乙双方签订本战略协议,互视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;
1.2 乙方或乙方经销商与甲方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签订供货协议;
1.3 由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经销商签订供货协议的.甲方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向
乙方或乙方指定经销商支付货款。
2、 合作范围
3、 战略合作采购和价格
3.1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供货方。
3.2乙方承诺当甲方选用乙方产品时,给予甲方战略合作伙伴才可享受的优惠价格。
4、双方承诺
4.1双方认可对方企业文化,坦诚相待,诚信合作。严格履行本协议和各项目
合同中的全部约定。
4.2双方人员保持经常接触,互相交流信息,在企业发展战略、客户服务体系、
供应商管理体系、员工培训体系、品牌宣传等方面开展经验交流。共同探讨专业技术问题,互相支持对方日常工作,形成良好工作氛围。
4.3建立定期的“合作情况调查”机制,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。
5、争议处理方式
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;解决不成的,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6、协议生效、有效期、变更、解除及终止
6.1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,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即时生效。一式六份,双方各保留三份。
6.2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。有效期满时,双方如继续战略合作,则重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。如双方协商不继续战略合作,则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终止,结束战略合作关系。
6.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,协议双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,确需变更或
解除的,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。
6.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提起诉讼,则本协议自提起诉讼之日起解除。
7、其他
7.1协议未明确约定之事项,由双方在项目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。
7.2双方合作的有关信息作为商业机密,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密,不得向第三
方透露。
甲方(公章): 乙方(公章):
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(签章):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(签章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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